無人機專區
推動無人機管理 兼顧安全與發展
因應遙控無人機活動漸增,為明確相關管理方式,交通部及本局借鑒美國、歐盟、日本等國家立法經驗與國際民航組織規範,考量國內環境與利害關係人意見後,融合公共安全、社會秩序、飛航安全並兼顧產業發展,推動於「民用航空法」中增訂遙控無人機專章及相關授權法規命令修法工作。遙控無人機專章修正草案已於107年4月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07年4月25日經總統公布。行政院已於108年6月10日核定「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9至第99條之19及第118條之1至第118條之3,自109年3月31日施行。
如果您對無人機管理內容有興趣,並想進一步瞭解法案內容,請參考「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問答集」各篇;有關遙控無人機註冊、檢驗、操作人員測驗、操作限制、活動申請、保險等具體規定請參考「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各項座談說明會議也將利用本專區公開相關資訊。
「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相關連結) 功能開放,可透過系統進行「註冊」、「檢驗」、「能力審查」、「活動申請」及「學、術科測驗」等。
最後更新日期: 2024/10/25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