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條之17 管理規則篇
第九十九條之十七
遙控無人機之分類、註冊(銷)、射頻識別、檢驗、認可、維修與檢查、試飛、操作人員年齡限制、體格檢查與操作證之發給、飛航活動之申請資格、設備與核准程序、操作限制、活動許可、費用收取、製造者與進口者之登錄及責任、飛航安全相關事件之處理與通報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說明
明訂授權主管機關應訂定遙控無人機相關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規則,其內容包括:遙控無人機分類、註冊(銷)、射頻識別、檢驗、認可、維修與檢查、試飛、操作人員年齡限制、體格檢查與測驗給證、換(補)證、飛航活動之申請資格、設備與核准程序、操作限制、活動許可、費用收取、製造者與進口者之登錄及責任、飛航安全相關事件之處理及通報及其他應遵守事項等。
管理規則釋疑
問題一:管理規則有何架構?
民用航空法(下稱民航法)為原則性架構,作業面規範將以「遙控人機管理規則」為準據,其章節包括:「總則」、「遙控無人機註冊及射頻管理」、「遙控無人機系統檢驗」、「製造者與進口者之登錄及責任」,「遙控無人機操作人之測驗及給證」「操作限制及活動許可」「飛航安全相關事件之通報及處理」及針對外國人許可、資訊系統運用及費用收取之「附則」。
問題二:管理規則有何特點?
管理規則除對遙控無人機操作人、使用人及進口者/製造者之權利義務及飛航活動申辦程序有詳盡規範外,有關遙控無人機構造分類、型式檢驗內容可以公告方式處理,以保留技術發展空間。針對政府機關(構)於緊急事件時之公務應用,亦有彈性規定,以適時發揮各級政府運用無人機之效能。
問題三: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有無更具體的執行規定或作業指引?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內容,包括註冊、檢驗、人員操作測驗給證、操作限制及活動許可等,為讓外界對具體執行方式能有所瞭解,民航局編有7份民航通告如下:
(1)「AC107-001遙控無人機產品登錄及標示作業」。
(2)「AC107-002遙控無人機檢驗程序申請指南」。
(3)「AC107-003遙控無人機試飛規範與注意事項」。
(4)「AC107-004遙控無人機學科測驗規範」。
(5)「AC107-005A遙控無人機術科測驗規範」。
(6)「AC107-006A遙控無人機作業手冊」。
(7)「AC107-007申請辦理遙控無人機檢驗及操作人員測驗業務指引」以為規範及作業指引。
* 民航通告檔案下載路徑:民航業務>無人機專區>操作證學/術科測驗、公司能力審查、檢驗及試飛指導文件(相關連結)。
問題四:有關遙控無人機操作證測驗之費用及何時公布學、術科測驗日期與場次?
遙控無人機管理自109年3月31日民用航空法正式施行後,相關證書規費及審查規費可參考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附件十七費用標準。操作人員測驗費為學科100元、術科500元、操作證250元,測驗日期與場次於每月1號及15號凌晨零點更新,以個人身份登入「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 (相關連結)」即可線上報名。
問題五:建議民航局可協助地方政府取得人員操作證?
操作政府機關(構)、學校及法人(公司、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所有之無人機,無論重量其操作人員均須持有專業操作證。若上述法人單位所屬遙控無人機操作人員因執行業務需集體考證者,請逕洽民航局無人機辦公室。
問題六:其他民眾是否可查詢非本人之活動申請資料?
有關一般民眾於管理資訊系統上查詢相關遙控無人機活動資料,僅可查詢本身申請資料,不可查詢其他人申請案件;另於報到報離畫面,僅可知道某區域範圍有幾架遙控無人機活動,並無相關詳細資訊。
註:臺南市政府
問題七:有關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在會商部分該如何處理?
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申請之會商機制流程,可依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1) 400呎以下地方政府公告之限制區域或代中央公告限制區域,應檢附所申請活動限制區域內之管理機關同意文件,系統將會依申請單位提出之申請內容,自動分辦至地方政府線上審核。
(2)申請活動區域內涉及400呎以上限制區域(含限航區、航空站及飛行場四周),應取得管理機關同意文件,以辦理飛航公告。系統即由民航局統一處理,不需分辦地方政府。
(3)申請活動區域內涉及限制區域(含限航區、航空站及飛行場四周,地方政府公告之限制區域或代中央公告限制區域),惟活動路線確實不需進入,應檢附切結書,該案核准之區域即不包含所切結之限制區域。
* 政府機關(構)學校法人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申請說明檔案下載路徑:民航業務>無人機專區>操作證學/術科測驗、公司能力審查、檢驗及試飛指導文件(相關連結)。
問題八:遙控無人機以繩索或其他方式繫留作業,是否適用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之規範?
依據「民用航空法」第2條26款規定,遙控無人機指自遙控設備以信號鏈路進行飛航控制或以自動駕駛操作或其他經民航局公告之無人航空器。繫留無人機操控方式與飛行原理均符合遙控無人機之定義,應遵守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之規範;美、英等國對繫留無人機作業亦採與一般無人機相同管理方式。
最後更新日期: 2023/10/30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