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國際機場既有航廈整體改善工程計畫案
一、計畫源起:
本案緣於臺中清泉崗機場於「中部國際機場第一期發展計畫第一階段工程」案內興建之新國際航廈,於102年4月11日啟用投入營運後,既有航廈之內裝設備與新國際航廈相比,顯為老舊,影響旅客對機場之整體觀感,經本局對中部國際機場既有航廈之整建課題評估,並經報行政院核定後,辦理是項工程計畫。
二、計畫依據:
行政院107年10月17日院授主基綜字第10070201266號函核准修正計畫。
三、計畫總經費:
約7.07億元,復於107年10月17日奉行政院核定修正計畫在案,修正總經費9.9872億元。
四、計畫期程:
104-111年。
五、計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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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廈外觀整體性的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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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空間整合彈性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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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側與航廈有效率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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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原有機電系統,增加節能、減碳相關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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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航廈旅客容量,發揮航廈容量之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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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銀級綠建築標章+合格級智慧建築標章。
六、計畫辦理情形:
本工程業於108年10月26日開工,分三階段施工,本案109年已完成臨時到離站區、拆除工程,截至110年9月,已進入第二階段工程,工程進度約58%,已完成鋼構工程,目前刻正進行屋頂封版、帷幕及機電工程。
最後更新日期: 2021/09/30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