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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機後需注意的安全事項

即使您已搭乘過無數次飛機,仍請記住下列事情:

安全提示說明

說明飛航前的安全提示說明看起來好像是千篇一律,實際上,為了您的安全,依法組員在每一航班都要確認相關的安全資訊已告知乘客。由於機型的不同,因此聽取安全提示說明的訊息是很重要的。

安全帶

自民國87年5月至98年12月止,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共執行33件「民用航空運輸業」「非致命」之飛航事故調查,此類事故造成113名乘客、36名客艙組員及3名地面人員,共152名人員受傷。其中與航機遭遇亂流有關之飛航事故雖僅4件,卻造成98名乘客及29名客艙組員在內之共127名人員受傷,其中受傷的主要原因既為未繫或未繫妥安全帶所致。
在飛機內最能直接保護您安全的就是安全帶,飛機上的安全帶和您家中汽車上裝置的安全帶在使用方法上有所差異,請注意組員的示範並確認您能正確的繫緊、調整和迅速地解開它們。為了預防無法預期的壞氣流或其他緊急狀況(如客艙失壓),當任何時候您就座時,都須將安全帶繫妥。此外,飛機於地面滑行、起飛、降落、遭遇亂流及當“繫安全帶”指示燈開啟時,都必須配合將安全帶繫妥;使用時,安全帶應緊貼並環繞您的臀部。
請遵守客艙內「請繫安全帶」的指示燈、廣播和組員的指示,否則您可能已經違法了!

緊急出口座位安排

民航局有規定那些乘客可以坐在緊急出口座位或同排座位,這就是為什麼組員有時候會要求乘客更換座位的原因。那些坐在緊急出口座位的乘客也有一些附加的責任,那就是萬一遭遇緊急情況時,組員可能會需要您聽從他們的指示開啟緊急出口。請確定您已瞭解客艙組員所做的安全提示,如果您認為無法配合或無協助意願的話,也請告訴組員,他們將會為您更換座位。
請仔細聆聽組員對您所做的安全提示說明,複習安全提示卡的內容,如有疑問時,請立即詢問組員。

緊急逃生出口

飛機緊急逃生出口的位置因機型的差異有所不同,請記住與您座位間最近的二個緊急出口排數,萬一發生緊急狀況時,它們可讓您依據組員的指示儘快地離開飛機。請注意,離您最近的出口可能就在您的背後。您座位的安全提示說明卡將會告訴您那裡可以找到緊急出口及如何開啟每一個緊急出口。

安全提示卡

每一座椅都有一張安全提示說明卡,它們提供了有關如何操作緊急出口、如何使用客艙緊急裝備,特別是救生衣及氧氣等的使用方法。各飛機的緊急出口操作方式都有差異,甚至同一架飛機內都有不同。因此每一次當您搭乘飛機時,都應注意並瞭解安全提示說明卡的內容。

酒精性飲料

如果乘客在搭機前飲用過量酒精性飲料且顯示出醉態時,航空公司得拒絕該乘客登機。酒精在高空中對人體的影響比在地面上更大,因此乘客在飛機內飲用自己準備的酒精性飲料依法是被禁止的。同時,航空公司也會對那些顯示醉態的乘客停止供應酒精性飲料。

避免受傷也避免傷到組員

機內最常見的受傷事件就是乘客伸出走道的膝蓋或腳被餐車撞傷,也可能造成組員和其他乘客被絆倒的危險,特別是夜航時發生的頻率愈高。因此,當您就座後,將您的膝蓋、腳及隨身行李由走道移開,您的膝蓋、腳及組員們,都會感謝您的!

隨身行李

遭遇亂流時,座椅上方置物櫃無法支撐過大或過重的行李,那些行李可能會成為飛拋物品,因而造成飛機受損與人員受傷。所以應將較重的行李置於前排座椅下方的地板上或交給航空公司人員處理。依據過去的經驗顯示,在飛行中,行李由座椅上方置物櫃內因滑動或過重而掉落的情形時有發生。座椅上方置物櫃內的行李不可堆疊放置並應防止滑動,否則可能掉落造成您自己、其他旅客或組員受傷。
許多乘客誤認當遇到重大意外事故時,他們大約有五分鐘的時間逃生,事實上,機身外的起火可能會在二分鐘內,延燒整個機身。當意外事故發生時,座椅上方置物櫃內的行李愈多,櫃門愈有可能因衝擊力道而開啟,那些散落在走道上的行李必將延誤您及其他乘客迅速逃離飛機的時間。

乘客的責任

組員的工作是將您安全的帶往目的地,客艙組員需要營造並維護一個安全的環境,以便需要時能迅速的撤離飛機內乘客。因此,請您遵守組員為維護機內秩序及安全的指示,這不僅是法律的規範,主要目的是為了您的安全。安全是每一位乘客的責任,如果您關心某一情況有安全之虞時,請通知您的組員。

電子用品

有些電子用品可能會影響飛機導航和通信系統,因此它們不能在機內使用,有些則需經組員允許後方能使用。在使用電子用品前,請先向組員確認您的電子用品是否可在機上使用。依據現行法規,飛機艙門關閉並經航空器上工作人員宣布禁止使用時起至開啟艙門止,不得於航空器上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

乘客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國內線全程禁用以下電子用品:

  1. 個人無線電收發報機 (Citizen Band Radios )。
  2. 行動電話 (Cellular Telephones)。
  3. 各類遙控發射器,如電動玩具遙控器等 (Transmitters that remotely control devices such as toys)。
  4. 個人視聽用品如CD/MD/VCD/DVD/MP3/ 唱盤與TV Receiver。
  5. 攝影裝備如Video Camera and Portable VCR。
  6. 電子遊樂器 (Electronic Entertainment Devices)。
  7. 電腦及週邊設備 (Computer and Peripheral Devices),如Laptop / PDA / Electronic Dictionary / Calculator。
  8. 收音機 (Radio Receiver)。
  9. 其他發報類電子用品 (Transmitting Devices)。

二、國際線全程禁用以下電子用品:

  1. 個人無線電收發報機 (Citizen Band Radios)。
  2. 行動電話 (Cellular Telephone)。
  3. 各類遙控發射器,如電動玩具遙控器等 (Transmitters that remotely control devices such as toys)。
  4. 其他發報類電子用品 (Transmitting Devices)。

三、國際線起飛及降落階段(飛行高度壹萬呎以下)禁用以下電子用品:

  1. 個人視聽用品如CD/MD/VCD/DVD/MP3/ 唱盤與TV Receiver。
  2. 攝影裝備如Video Camera and Portable VCR。
  3. 電子遊樂器 (Electronic Entertainment Devices)。
  4. 電腦及週邊設備 (Computer and Peripheral Devices) ,如Laptop / PDA / Electronic Dictionary / Calculator。
  5. 收音機 (Radio Receiver)。

在飛行途中機長懷疑某項電子用品干擾飛機系統時,會要求旅客停止使用該項電子用品,並在確定不影響飛行安全情況下,准許旅客恢復使用該項電子用品。

附帶提醒您,當您前往及離開飛機的路途中,或於登機、滑行、起飛、降落和離機階段,請將您個人的隨身聽耳機取下,因為它們會影響您對周遭環境危險的警覺性,同時也會讓您無法聽清楚組員和地勤人員的安全指示,特別是緊急情況時。

最後更新日期: 2018/12/05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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