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熱門關鍵字:飛航安全空拍機既時航班
menu

search

飛航標準組

業務相關資訊

航務查核

航務查核係在確保民航運輸相關人員、事務或作業符合民航局檢定證或核准之要求標準。每一次檢查均必須完成一系列特定項目或特定區域之檢查與評估。初次申請業者,另依據「民用航空運輸業務作業規範檢查表」驗證檢查,憑發航線證書。驗證過程概分:申請前、正式申請、文件符合、驗證、給證等五階段。

適航查核

航空器適航查核係維護航空器在運作中,持續保持一貫之作業標準,目前所遵循之法規,計有航空器適航檢定給證規則、航空器修理廠設立檢定規則、計畫維護程序、維護簽證程序、適航檢查工作手冊等,採取定期與不定期方式實施查核,瞭解各航空公司是否違反適航規定,並視情況提供改進建議或作成執行處分。

飛航測試

執行年度或例行飛航測試之助航設備包括:多向導航台、戰術導航台、歸航台及信標台、儀降系統及信標台、進場降落指示器、進場燈、塔台、近場管制台、測距儀、雷達、微波降落系統等,全年飛測時數約300到400小時。

適航驗證

凡輸入我國或國產之民用航空產品(包括航空器、航空發動機及螺旋槳),必須由民航局進行型別認可檢定(型別檢定及生產檢定),再通過適航檢查,以取得適航證,始可輸出或出售。

航空人員訓練及檢定給證

凡舉有關航空人員之考驗、檢定、給證、登記及標準之研定,以及航空人員專業訓練之督導、本局專業技術人員訓練計劃等相關事項之規劃、督導等事宜。

飛航安全政策

飛航安全相關政策之研擬及規劃,飛航標準政策相關法規之彙整與國際公約之管理。

各科職掌如下

航務檢查科

  1. 有關航空器航務作業飛航安全之策劃督導事項。
  2. 有關航務之飛安相關事件處理及配合事項。
  3. 航空器航務作業之督導及查核事項。
  4. 飛航測試規劃及執行事項。
  5. 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六號附約之配合研議修正及運用事項。
  6. 航空醫務之規劃與督導。

適航檢查科

  1. 航空器持續適航檢定維修管理事項。
  2. 航空器維修廠檢定給證事項。
  3. 航空器之特種飛航許可證及出口適航給證。
  4. 航空器持續適航作業之督導及查核事項。
  5. 航空器持續適航作業飛航安全之策劃督導事項。
  6. 有關適航之飛安相關事件處理及配合事項。
  7. 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八號附約之配合研議修正及運用事項。

政策程序科

  1. 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一、六、八號附約及相關法規之研議修正及彙整。
  2. 航、機務檢查制度規劃。
  3. 飛安公告及民航通告發布控管。
  4. 遙控無人機飛航作業申請之審查。

初始適航科

  1. 航空產品及其裝備、零組件生產之檢定給證事項。
  2. 適航驗證委託業務之督導。
  3. 國際雙邊適航驗證協定之推動。
  4. 航空器大修理、大改裝申請之審查。
  5. 超輕載具業務協調聯繫事項。
  6. 民用航空器材、超輕型載具、維修航空器用之地面裝備免稅進口簽審、核轉、管理及免稅進口航材流用查核。
  7.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檢驗基準之訂修及遙控無人機檢驗。

人員檢定科

  1. 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一號附約之配合研議修正及運用事項。
  2. 航空人員檢定給證業務。
  3. 航空人員訓練機構之設立審查。
  4. 航空人員訓練機構之督導。
  5. 外籍航空人員證照核發。
  6. 遙控無人機操作證測驗及給證。
  7. 航機務檢查員訓練之規劃。

安全管理科

  1. 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十九號附約之配合研議修正及運用事項。
  2. 航空安全計畫有關安全管理系統之推動及督導事項。
  3. 航空安全資料、飛航安全相關事件調查、統計、分析及安全策進之擬議。
  4. 飛安違規事件評議業務。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9/14 14:35
TOP
["HostName"]:CAAWEB-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