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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雙措施延長至6月底 協助桃園航空城居民安心過年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新聞稿
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5日
聯絡電話:02-8770-1120
聯絡人:王俊鈞科長

 為兼顧桃園航空城重大建設推動及民眾搬遷安置需求,行政院在審慎評估目前計畫進度及實際作業情形後,針對機場園區配售安置住宅之安置戶,調整放寬「配合加速開發獎勵金」之申請期限至今(115)年6月底,並調整選配安置街廓之安置戶申請「安置街廓重建協助金」之二樓版完成勘驗時間到115年6月底,以協助居民順利完成搬遷。
 交通部民航局依行政院指示,有關機場園區配售安置住宅之安置戶,預定115年2月全部交屋,為讓居民安心過年,經審慎評估計畫進度後,將「配合加速開發獎勵金」之申請期限放寬至115年6月底,屆期不再延長。民航局說明,在這個時間前完成建物騰空點交者,仍然可以領取建物補償費(救濟金)15%之「配合加速開發獎勵金」,以積極獎勵民眾搬遷,順利取得桃園機場第三跑道開發建設用地。
 至於選配安置街廓的安置戶,由於安置街廓自建住宅時程相近且量體龐大,現有營建資源不敷市場需求,影響自建進度,因此欲申領安置街廓重建協助金之安置戶,如已於115年2月28日前申請建築執照,可申領協助金之二樓版完成勘驗時間,由原訂115年2月28日展延至115年6月30日,以有效協助民眾重建安置。
 民航局表示,桃園航空城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政府在推動開發的同時,將持續以保障民眾安置、落實先建後遷為核心原則,審慎處理各項配套措施,並視實際執行情形滾動檢討調整。民航局將與桃園市政府及相關機關加強宣導與行政協助,確保民眾充分瞭解政策內容與期限等調整事項,使開發政策期程與民眾安置需求均得兼顧,順利推動本案。
下載檔案
1- 桃園機場園區特定區調整相關獎勵金申請期限   [雜湊值驗證] 桃園機場園區特定區調整相關獎勵金申請期限.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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