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13個客運包機航點春節前後各14日可飛航包機
發佈日期:2024-12-30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新聞稿
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30日
聯絡電話:(02)2349-6015
聯絡人:陳昭諭組長
春節將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今天宣布,即日起航空公司可於獲配航權額度內,依程序申請於春節前後各14日(114年為1月15日-2月12日)飛航13個航點之客運包機。
民航局指出,目前兩岸得申請飛航客運包機之13個航點,包括瀋陽、無錫、海口、長沙、西安、濟南、合肥、南昌、天津、溫州、大連、桂林、徐州等,考量春節係重要傳統節日及春節期間民眾之返鄉旅運需求,即日起開放業者申請。
民航局表示,業者依民用航空法相關規定,於起飛前10工作日檢附包機申請書及包機合約副本等,報請本局核准後飛航。
至於15個兩岸定期客運航點,民航局表示,目前於春節期間尚有運能可供利用,業者並可視市場需求適時放大機型或在其獲配航權班次容量下增加載客航班。
瀏覽人次:947最後更新日期: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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