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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特考增兩科,考生6月6日前需申請資格證明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新聞稿
日期:108年5月14日
聯絡電話:02-2349-6068
聯絡人:林俊良組長
 
民航特考增兩科,考生6月6日前需申請資格證明
 
因應航空產業蓬勃發展,及維持飛安監理制度永續發展所需的人力及制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爭取於民航特考增設「飛航檢查」及「適航檢查」科別,以確保有足額且適職之正式檢查員之穩定進用,符合國際飛安標準並提升飛安監理能量。有意報考民眾,可於6月6日前向民航局申請相關資格證明。
近年來我國航空業持續發展,規模及機隊數量均持續擴大,而飛航安全繫於穩定的監理機制,監理人力更是監理機制的核心,我國參照國際民航組織(ICAO)、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等國際性民航組織規範及資格條件遴用飛航安全檢查員。
但我國飛安檢查員用人政策主要為聘用制,運行至今,因正式人力短缺造成公權力執行人員流動率高、穩定性不高,且因具有公務人員身分者少,已面臨管理階層斷層之問題,亟需調整用人政策,導入國家考試制度,漸進、穩定進用正式人力。
在交通部督導下,經考試院、考選部及銓敘部輔導與協助,108年度民航特考將增設「飛航檢查」及「適航檢查」科別,歡迎各界踴躍報考。
有關報考資格部分,民航局表示,依據考選部建議,民航局將協助審查應考資格中的航空駕駛資歷(「飛航檢查」科別)及民用航空器維護簽證資歷(「適航檢查」科別),審查後提供申請人。
民航局表示,有意報考民眾,即日起至108年6月6日止,可向民航局申請審查兩科別之航空駕駛資歷證明及民用航空器維護簽證資歷證明,詳見民航局全球資訊網考試公告資訊(https://www.caa.gov.tw/ExamNews-Content.aspx?lang=1&nid=1859&a=382&ssd=2018/05/07&sed=2019/05/07&title=&ngid=2)。
 有關108年度民航特考相關考試資訊,詳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規則及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瀏覽人次:8046最後更新日期: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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