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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局協助審查112年民航特考「適航檢查」科別「民用航空器維護簽證資歷」說明事項

一、 有關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適航檢查」科別考試相關資訊,詳見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公告(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2150)。
二、前開「適航檢查」科別應考資格之「民用航空器維護簽證資歷」,由本局接受考選部委託,協助審查後提供申請人向考選部繳驗。
三、欲報考「適航檢查」科別者,請於即日起至112年6月1日(四)前向民航局申請「民用航空器維護簽證資歷」證明;請留意需於112年5月23日至6月1日另向考選部完成報名事宜,並至遲於112年9月1日前(郵戳為憑)向考選部繳驗「民用航空器維護簽證資歷」證明,逾期未繳驗或證明文件不合格者,依考選部規定不具備應考資格。相關報名資訊請詳見考選部應考須知(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2150)。
四、欲申請「民用航空器維護簽證資歷」證明者,請詳填「民用航空器維護簽證資歷」(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信封註明「報考民航特考適航檢查科別」、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姓名,即日起至112年6月1日(四)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105008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標準組收,電話:(02)23496357。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不予受理。資歷證明表亦可由考選部網頁下載:
https://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3&menu_id=42&news_id=4884
瀏覽人次:1134最後更新日期: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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